在广州天河珠江新城,23 岁的小杨租房遇到了糟心事。就因为房租晚交了 8 天,不仅一万多的押金被房东扣了,屋里的东西还被两个陌生男人打包扔到了门外,连内衣内裤、病历单这些私密物件都被人动了。这事儿闹得挺难看,两边各说各的理,到底谁对谁错呢?
房租晚交了几天,麻烦就来了
小杨今年 2 月租的这套房,一个月房租 6800 块,当时交了两万七千多(押二付一,押金是 13600 块),合同签了一年,说好每个月 23 号之前交房租。
到 6 月 23 号该交下一个月房租时,小杨手头有点紧,没按时交。她想着跟房东商量商量:要么宽限 15 天,用押金抵这半个月的钱;要么她找人转租出去,多少能减少点损失。
可房东周先生没同意。他说,想宽限可以,得先交 15 天的房租;想转租也行,但得再交一个月房租,还得给转租费、中介费。小杨觉得这不合适,两边就僵住了。
从 6 月 24 号开始,房东天天催房租。6 月 30 号晚上,房东说再不交,就把屋里东西清出去。7 月 1 号下午,房东发微信说:“你都拖了 7 天了,按合同,房子我们收回来,押金不退,东西我们清走,你自己来拿,丢了不管。”
可那会儿小杨在广西桂林上班,回不来。等她知道的时候,房东已经带着另一个男的进了屋,把她的东西全打包了,还把一袋扔在了门外。
贴身物件被陌生男人碰了,姑娘觉得太委屈
小杨最生气的不是东西被打包,是这事儿办得太不尊重人。
“我才 23 岁,内衣内裤这些贴身的东西,被两个不认识的男人翻来翻去打包,想想都觉得不舒服。” 小杨说,包里还有病历单,上面写着自己的身体情况,这些都是隐私啊。
7 月 6 号她回广州一看,东西被胡乱塞进好几个袋子里,乱得不成样。她急得当天就报了警,粗略看了看,还不知道有没有丢东西。
“押金 13600 块呢,就算我欠房租,这钱也够抵扣了,他们怎么能用这种办法?” 小杨越想越气,说一定要起诉房东,不仅要回押金,还得让他们为这种行为负责。
房东觉得自己没做错:我没要赔偿就不错了
房东周先生觉得自己挺冤。他说,小杨从 6 月 23 号就没交房租,他催了好多次,要么交房租,要么搬走,可小杨既不交钱也不搬,这才按合同办事。
“合同上写着呢,中途退租,押金不退。” 周先生说,当初就跟小杨说了,交 15 天房租就能宽限 15 天,是她自己不愿意。
至于打包内衣内裤这事儿,周先生更不耐烦:“她欠我房租半个多月,我没让她赔损失就不错了,她还好意思说?”
网友吵翻了:各有各的理
这事儿传到网上,网友们吵开了锅,两边的看法差得老远。
不少人觉得房东做得太过分:“就算欠房租不对,也不能随便闯进去动人家东西啊,还是内衣这些私密物件,换谁都膈应。”“押金都够抵房租了,非用这么粗暴的方式,明显是不把人当回事。” 还有人提到隐私问题:“病历单都被翻出来了,这已经不是催租,是侵犯隐私了。”
但也有网友站在房东这边:“租房子交房租天经地义,合同写得清清楚楚,拖了快半个月还不解决,换谁都着急。”“房东也是要还房贷的吧?租客不按时交钱,他的损失谁来补?” 甚至有人觉得小杨 “有点矫情”:“自己违约在先,还好意思怪别人?”
吵来吵去,核心其实就一个:租客违约了,房东到底该怎么 “维权” 才不算越界?
律师怎么看?房东这么做可能违法
有律师说,就算租客欠房租,房东也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。
按法律规定,租客在租期内,屋里的东西是受保护的,房东不能随便动。就算要收房子,也得先通知租客,给时间让人家自己收拾东西。像这种不打招呼就闯进屋里,还让陌生男人打包人家贴身衣物的,可能已经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。
律师还说,房东要是觉得租客违约,可以去法院起诉,让法院来解决。但自己动手清东西、扔行李,这就越界了,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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